天津房屋租赁备案房东用去吗?

2024-08-22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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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第三条 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第四条 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治安保卫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租赁房屋的安全防范、法制宣传教育和治安管理工作。第五条 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第六条 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第七条 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第八条 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一)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二)租赁房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三)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四)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五)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六)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一)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二)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承租人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罚款;(三)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四)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五)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没收物品,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第十条 对出租或承租的单位违反规定的,依照本规定第九条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同时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月工资两倍以下的罚款。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条 被处罚人和单位对依照本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处罚决定的执行。第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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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应当自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区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就可以办理《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出租代管房屋的,提供委托代管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商住两用的底商用于餐饮、娱乐、洗浴、洗染等经营活动的,提供房屋相邻关系人书面同意的证明;出租在建房屋的,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拓展资料: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程序如下:1、申请。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向区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2、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单”。3、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转租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书面告知补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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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情况,变更给第三人。这里所说的变更是由承租人去变更的;所谓第三人,即与该租赁房屋无相关人员,可以是路边卖唱的,也可以是街上遛狗的,总是非亲非故。此种情况需满足两个条件即可变更:1.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2.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第二种情况,变更给共同居住人。需满足条件:1.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2.新的承租人必须是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当然,所谓纠纷都是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产生的,特别是中国人可能对协商这种玩意特别不感冒。所以法律也考虑到了这一点,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一)原承租人的配偶;(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三)原承租人的父母;(四)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第三种情况,变更给非共同居住人的亲属。这种情况出现在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又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情形,只要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承租人。如果协商不一致,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一)原承租人的配偶;(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三)原承租人的父母;(四)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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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提供的参考信息,无法直接判断天津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超出本金一倍是否合法。但是,我们可以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
在我国,融资租赁业务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租赁条例》等。根据这些法律法规,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
关于利息的问题,我国《合同法》规定,利息的收取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根据这一原则,融资租赁公司收取的利息不能高于市场利率,也不能超出法定利率上限。此外,融资租赁公司不能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借款人接受高额利息。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天津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超出本金一倍收取利息,且没有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这种做法可能是合法的。然而,如果超出部分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强迫借款人接受高额利息,那么这种做法就是非法的。
为了确保自身的权益,借款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融资租赁公司的收费标准和利息计算方式。如有疑问,可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如有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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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流程:1、先打开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的网址,点击账号注册,弹出对话框,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注册。2、登记账号名及密码后开始跳转,但这个跳转不是跳转到业务办理界面,而是要先完成认证。3、目前的实名认证有2种途径,分别是手机短信验证、微信认证以及微信快捷认证,微信快捷认证适合面对面的认证办理。其中手机实名认证比较快,相对来说填写的信息也少。4、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还有手机号,然后点击验证码申请,等待几秒钟后手机会收到验证码的信息,输入并按确认即可完成实名的认证。5、在个人办事检索栏内输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点击事项名称下的“在线办理”按钮,阅读须知并填写申请人、租赁房屋与租赁合同信息,并上传资料图片,备案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短信发送到申请人手机。6、申请人按照短信通知到现场进行资料校并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选择快递方式签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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